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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税大师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
在商海航行,企业每一步都需谨慎布局。新《公司法》的实缴政策调整,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考量与挑战。为何说“晚一日完成实缴便多一分风险”?让我们深入解读,为何实缴宜早不宜迟。
晚一日完成实缴便多一分风险?
一、企业是不是越早完成实缴越好?
答:一定是越早完成越好!解: 没完成实缴的公司出现债务纠纷时,需要股东迅速补齐注册资本金。另外,迅速完成实缴,可以坐实股东身份,从而规避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由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二、政策解读股东未实缴风险
策: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时,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缴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解 通俗来说就是2024年7月1日起,未完成实缴的公司,债权人起诉公司时可以连同股东一起诉讼对股东财产诉前保全;而老《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只能先起诉公司,公司没有清偿能力时,才可以起诉股东。以往公司在应诉阶段,股东大多会剥离资产导致债权人无法追偿到位。
综上所述,实缴趁早不仅是企业稳健发展的明智之举,更是对股东权益的负责表现。在新《公司法》的指引下,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迎接更加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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