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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税大师 发布时间:2024-09-20 浏览:
中秋节虽然是一个传统的团圆节日,但它也提醒我们关注日常生活中的财务事务,包括税务问题。在中秋节后,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一理交税的问题:
一、关于个税
送给员工:
(1)如采购的月饼是放在活动室、茶水间,供员工一起享用,属于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如是公司发放月饼礼盒,由员工分别带回家这些月饼礼,盒的价值就要合并到工资薪金一起缴纳个税。外购月饼送给员工的这些福利,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不得抵扣,需作转出处理
送给客户:
将月饼送给客户,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依50号文计算方法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企业所得税
送给员工:
(1)发放给员工属于职工福利,这些职工福利费在企业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税前扣除。(2)对于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的企业自产,税法上和会计上都确认收入,不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对于自购部分,税法上需要视同销售处理,会计上只是将成本转入相关科目,应该做纳税调整填写纳税调整明细表。
送给客户:
如果赠送客户的月饼礼盒上是印了公司的LOGO等宣传信息,月饼支出应该记入到“销售费用一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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