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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税大师 发布时间:2024-07-03 浏览:
1.法人选任范围扩大
新公司法第10条明确,法定代表人可由董事或经理担任,范围扩大更灵活。但需注意,法人必须实际参与公司事务管理。
2.法定代表人的侵权责任
新公司法第11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优表人追偿
3.法定代表人的履职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职责有新增:法定代表人核实股东出资责任。
新公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这样才确保股东资格符合新《公司法》的要求。
4.新增辞任制度
法定代表人新增辞任制度,为公司管理层带来新变革。新《公司法》第10条规定:“法定代表人有法定的任意解除权,可以随时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而且辞任是送达即生效”。这里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董事或经理的,辞去董事或经理职务的,视同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5.变更程序调整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再需要原法定代表人签字。过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不愿意签字,公司或股东不得不走繁琐的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诉讼程序,而现在新《公司法》规定是需要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就可以了。变更登记事项更顺利便捷,使得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可操作性增加,解决了此前实践中因原法定代表人不西合签署导致无法完成变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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